国税总局 17 号公告解读:告别买单出口,1039 市场采购贸易为合规出口赋能
2025年7月7日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5 年第 17 号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》。该公告对代理出口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流程作出了重大调整。
自“2025年10月1日”起,所有代理出口企业(含市场采购、外贸综合服务等)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,必须同步报送“实际货主信息及出口金额”。若未如实填报,税务机关将直接视同“自营出口”,由代理企业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也就是明确一点——“谁的货谁交税”。
对于采用“买单出口” 的中小微企业以及跨境电商卖家来说,要么由报关的企业负责企业所得税的申报,要么就由 “实际委托出口方”(卖家)来承担这一申报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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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什么是买单出口?
买单出口是指无进出口权企业通过购买他人报关单据出口货物,属违规操作。
17 号公告明确此行为将导致所得税申报不实,面临补税及 0.5-5 倍罚款;牵连代理公司,致其被暂停退税资格;触发税务与海关数据核验,货物可能被扣,企业信用降级,还可能涉嫌骗税被立案。
典型案例:
深圳张某等借 10 家空壳公司出口铬铁,通过货代 “买单” 报关逃税。税局联合海关查处,追缴增值税及附加 1.29 亿、企业所得税 1.41 亿并加收滞纳金,相关人员被追责。
二、企业如何合规出口?
面对10月1日即将落地的新规,许多中小微企业和跨境电商已经纷纷开始向合规出口的方式转型。
那么,如果企业没有进出口权,或缺少进项发票,究竟如何才能实现合规免税出口呢?
在这里,为大家介绍一种合规的无票出口方式 ——1039市场采购贸易。
它是一种海关监管代码为“1039”的新型贸易方式,允许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国家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商品(单票货值不超过15万美元),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。
其具有诸多显著优势:
像中小微生产企业、跨境电商卖家、专业市场商户、个体工商户与 SOHO 创业者、传统外贸转型企业,都很适合运用1039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来实现合规出口,确保企业在日益规范的外贸市场中稳健发展